人民日報公告發布類型:
遺失聲明、注銷公告、減資公告、清算公告、合并公告、分立公告、開業公告、破產公告、協查公告、海事公告、招標公告、尋人尋物、冒用聲明、致歉公告、免責公告、催款公告、拆遷公告、拍賣公告、遷墳公告、公告、送達公告、娛樂場所公告、企業遷址公告、房屋權屬轉移公告、股權轉讓公告、解除合同公告、解除勞動關系公告 等
公告格式和寫法
1. 標題。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公告”標發文機關和文種,有時只標文種即可:標題如無發文機關名稱則在結尾必須落款。“通告”標題一般要標出單位或是由。
2. 正文。包括開頭的原因,講原因目的:主體的事項,及告白的內容,可以分條款寫下:最后是寫結尾,寫實施的期限、范圍以及違反如何等,也可以簡潔的提出對人民的希望,對違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寫、或結尾只寫結束用語,如“特此公告”等。
3. 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機關名義發布,標題如已有機關名,就不必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