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可自謂己長。(卷二《文帝紀》裴《注》引《典論》)
【譯文】凡事不可自以為比別人強。
【啟示】是優是劣、是短是長,要靠做事來檢驗,而不是靠自吹自擂。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有謙虛謹慎,不斷地棄己之短、學人之長,才能不斷進步而立于不敗之地。
錯了就改,沒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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