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屬各單位、各街鎮、各群眾團體、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為貫徹落實《中gong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粵發〔2011〕13號),加大政府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切實解決當前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關于印發<廣州開發區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蘿安監〔2014〕6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2018年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財政預算有關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的預算安排,現就做好2018年度區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申報和安排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和范圍
(一)申報原則
1.必須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范圍與支持對象。
2.必須符合今年全區安全生產的中心工作和任務要求,重點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企業安全和職業衛生促進、安全文化宣傳培訓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資金的安排堅持統籌規劃、高效原則,突出重點,兼顧一般。
(二)申報范圍
A類:提升企業本質安全項目。鼓勵行業部門、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針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重點領域,積極提供風險評估和技術改造等服務,提升企業本質安全。
B類:安全文化建設推廣項目。重點用于政府部門、群體團體、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各街鎮開展的安全文化建設推廣項目。鼓勵區內單位針對區域實際開展具體的安全文化建設推廣項目,利用各種媒介開展安全文化宣傳、推廣、傳播。
C類:安全公益培訓項目。重點支持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各街鎮針對企業、社區、學校對外來工、村(居)民等開展的安全公益性培訓項目。按照大安全的要求,結合實際,對各類人群開展居家、交通、工作場所、消防、地震等免費公益性培訓。
D類:安全監察技術裝備及改造項目。主要用于各街鎮執法監察標準化改造,以及部門、社區、企業的安全監察技術裝備和改造支持。進一步適應職業衛生和危險化學品監管要求,加強對作業場所的快速檢測工作。
E類:安全生產標準化項目。引導、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支持工礦商貿以外其他行業管理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等工作,提升企業本質安全。
二、申報條件、材料及程序
(一)申報條件
1.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的申報單位必須是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各級政府機構、事業單位以及在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內登記的社會團體。
2.申報單位在最近兩年內沒有在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中不合格或因違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而被處以行政處罰。
3.申報單位無欠稅、惡意欠薪、不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申報材料
申請區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申報單位的申請報告。
2.申請安全生產項目資金可行性報告(詳見附件1)
3.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及承諾函(詳見附件2,按照項目類別填寫)
4.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詳見附件3)
5.其他相關附件: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機構代碼等證照復印件;
(2)申報單位上年度財務狀況;
(3)申報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包括: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內容、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在建項目的進度、申請理由與方向及詳細預算(附具體預算方案)、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項目目標與效果、預計產生的安全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情況;
(4)其他有關材料:
A.如屬于基本建設項目的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
B.申報項目的宣傳文案。為擴大安全生產項目資金在社會的正面影響,黃埔區安監局將在“黃埔安監”微信公眾號適時對部分申報項目進行社會公開宣傳。
申報材料需要文字材料(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2份)和電子文檔同時報送,并在注明申報單位和項目名稱。相關附件表格可在“黃埔安監”微信公眾號下載。
(三)申報程序
由符合使用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的部門或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區安監局報送項目申請書和有關資料。區安監局負責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按照科學規范、績效優先的原則對申報項目擇優選定。
三、注意事項
1.請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堅持“優中選優”,選擇具有示范意義的項目進行申報。原則上,每個單位每年度的申報項目限報2個。
2.各單位申報項目原則上應在當年完成,若項目跨度較長且跨年的,應當將該申報項目拆成年度工作項目,并選取第一年的工作進行申報。
3.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材料準備及申報,確保申報材料的內容和申報程序符合要求。凡資料不齊或資料不符合要求,且未能在申報截止日期前補充提交的,一概不予安排。
4.凡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了申報材料的項目,區安監局將在申報日期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5名以上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由區安監局局務會議研究審定獲選申報項目。
5.區安監局將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通知公告”一欄對獲選的申報項目及相關單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相關單位或個人可在公示期間對選定的申報項目及相關單位提出異議,并向區安監局提供相關的材料或線索。若異議成立,則由其他申報項目及單位頂替異議項目及其單位。
6.公示期結束后,區安監局將通知最終獲選的項目申報單位。如因申報單位的聯系資料有誤,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該申報項目的相關資金不予撥付。
7.凡最終獲選的項目,需將本次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及取得效果形成項目績效報告(詳見附件4,內容包括:項目完成的基本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采取的主要措施、預計目標實現程度、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評價結論及建議等方面),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將相關文字材料和電子文檔同時報送至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
五、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材料統一寄送(交換)到區安監局,電子文檔發送至kfqzfc@126.com。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執法綜合大樓A棟六樓605室,郵編:510530。
附件:附件材料.rar(下載附件請點擊“閱讀全文”)
1.申請安全生產項目資金可行性報告(撰寫提綱)
2.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及承諾函
3.安全生產項目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4.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撰寫提綱)
廣州市黃埔區安全生產 廣州開發區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 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聯系人:汪菊影、徐劍橋,聯系電話:82113376、 82111256;郵箱:kfqzf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