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英語是Third Party Logistics(TPL).是居于賣方(第一方),買方(第二方)之外提供物流服務的第三方,所以稱為第三方物流,如運輸車隊,船舶運輸公司,航空公司等。
第四方物流,英語是Forth Party Logistics(FPL)。這個概念的提出時間就是在第三方物流之后,是專門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供物流規劃、咨詢、物流信息系統、供應鏈管理等活動。第四方并不實際承擔具體的物流運作活動。如今,大部分的貨運代理公司和供應鏈管理公司都屬于第四方物流企業。
兩者的聯系
首先,第四方物流就是為了填補第三方物流在現代社會生產流通環節存在的缺陷而形成的,也就是說沒有第三方物流,就沒有第四方物流。 其次,在現代物流領域,兩者缺一不可。沒有第三方物流作為主體承運人角色,物流無從談起;反之,沒有第四方物流作為調配及整合,第三方物流就不能完全發揮自身的物流能量,令全球貨運流轉因為物流的不暢通而停止不前,或者說第四方物流讓整個流通環節更加高效。
兩者的區別 第三方物流扮演硬件的角色,第四方物流扮演的是軟件的角色。第三方物流需要運輸工具,如車輛,船舶,飛機等承擔運輸能力的媒介。而第四方物流不參與具體運輸的環節,依附于第三方物流做策劃者。
兩者的結合 隨著現代物流的發展,已經出現了“第五方物流”的概念,也就是說,某一類型的物流公司,既在為客戶提供全盤的物流方案的基礎上,依靠自身的承運能力去完成,而不需要借助其他企業的運輸工具或者其他硬件設備。 但是,“第五方物流”的公司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為企業的物流需求是多方面的,有本地運輸派送需求,有跨國貿易的運輸需求,有海運的需求,有空運的需求,也就是說,一個完整的“第五方物流”企業,必須在全球各地有自身的運輸車隊,任何角落有自己的倉儲,有報關行,有飛機,有火車,有船舶,有碼頭,有機場.....,想想這種企業在一定的范圍的可以實現的,但在全球范圍內,是沒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如今,在我國國際國內的貨物流通領域,貨運代理公司和物流供應鏈管理公司就是第四方物流企業,拖車行,運輸車隊,倉庫,船公司,航空企業就是第三方物流企業,第五方物流企業還不具備存在的現實意義。